第二十九条

有效

涉及本区域、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项可以进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一)本区域、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本区域、本行业工资调整幅度;

(三)本区域、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区域、本行业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事宜。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