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备案手续,领取车辆备案证明文件。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