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引导客运、货运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推动市场开放有序、良性发展。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