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整合优化第二十条有效开发区应当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提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