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和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