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第二章 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经人民法院同意,律师可以带一至两名律师助理参加庭审。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