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自贸试验区实行更加开放的国内外人才引进政策。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聘任制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优化自贸试验区内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服务保障制度,向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自贸试验区优化外籍人才签证服务保障制度,为外籍人才入境出境、工作、在华停留居留等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