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交流合作与航运服务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自贸试验区加快拓展国际船舶管理服务,集聚船舶管理、航运交易、航运信息、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邮轮游艇旅游等国际航运现代服务产业,优化航运发展服务环境,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