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监理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诚信等情况。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