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监理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诚信等情况。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