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文化、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游戏产品、广播影视节目、出版物等文化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毒品、邪教、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内容的,依法予以查处。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