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禁止与限制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保障。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