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款物有结余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用途的,应当经执行委员会研究,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公益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