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湘西边墙,下同)以及其它应当保护的地带。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