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在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时,除应当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税、免税项目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并确需通过税收调节加以扶持的项目,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地方法规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