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安排财政预算,合理使用财政收入,确保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等正常经费支出。

自治县财政预算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和决算,须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法规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