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建立民族乡的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