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