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第二十条有效柑橘产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因柑橘黄龙病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柑橘种植者和柑橘种苗繁育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扶持其灾后恢复生产。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