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的职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