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和立体空间建设停车场,合理配置并与城市交通体系建设相衔接。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应当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防护要求,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