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施行前购买的合法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案件事实和车辆性质依法承担责任。

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