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江川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星云湖保护范围内的水库、河道、沟渠、湿地、湖泊等组织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荒山荒坡进行生态修复,逐步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改善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