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第十八条已修改江川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星云湖保护范围内的水库、河道、沟渠、湿地、湖泊等组织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荒山荒坡进行生态修复,逐步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改善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