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涉水产品卫生要求第二十条有效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卫生安全标准、规范生产涉水产品,开展产品自检或者委托检测。涉水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