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及固定的零售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内需要设置临时销售点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布设,并经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内,经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者不得销售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