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煤炭、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建材、钢铁等行业企业应当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