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