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清洁能源总体规划,鼓励、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风力、水力和光资源,发展风电、水电和光伏产业。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