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优先在自治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源开发项目,自治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免除或减少配套资金的照顾。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