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按照批准的路线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自治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原监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车辆使用者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