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防范和惩治极端主义活动是反恐怖主义的重要治本之策。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