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四章 情报信息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畅通群众情报信息渠道,依靠群众做好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