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九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自治区煤田火区普查情况,组织编制自治区煤田火区灭火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