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煤炭行业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