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依法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