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