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将自办邮政营业网点改为委托代办网点的,应当向邮政管理机构备案。改为委托代办网点的,应当具备办理信件、印刷品、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等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能力,不得降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