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金融机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建设;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金融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