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传销、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违法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