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公益性宣传,增强公民植绿、护绿、爱绿等生态文明意识。学校应当结合综合实践教学活动,开展义务植树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