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十三条已废止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