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向中小企业优先安排政府采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