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投诉,妇女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答复。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