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鼓励和扶持开展具有民族风格、地方特色的建筑设计、科研活动,积极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提高我区民族、地方特色建筑物的建造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