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第四章 估价方法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文物、金银饰品、珠宝、有价证券、入境物品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估价。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