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