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条已废止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