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