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消除该违法记录:(一)交通信号灯因故障或者被障碍物遮挡影响驾驶人识别的;(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符合标准影响驾驶人识别的;(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被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有违法行为的;(四)因紧急避让或者协助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而有违法记录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