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办理房地产交易相关手续时,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