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响应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